地点:距离广州市著名景点太古仓5分钟路程,地处珠江边,位于革新路海旁内街对住江边仓库,河南地大排档。
状况:早,午市不营业,只营业晚市及宵夜,时间至凌晨3点甚至更久。以露天烧烤,喝酒,宵夜为主。
再写一次
楼主也看见了吗?我也看见了,就是昨天下班的时候看见的,当时有有一 只大的狸花猫蹲在矮小的笼子里面,别说有多可怜了,旁边跟他一起的还有只小的,估计几个小家伙怕的不行了,没有人关心,不知道什么时候就要面临死亡,我可怜的猫猫们,饭店上居然还写着“狗,猫,蛇,。。。。,什么,美味。。。。”
当时坐在车上,真的差点哭了,但是我很想打电话去救他们,可是不知道打到哪里好,于是就想今天在天涯发个帖子,早上打针给耽误了,幸好有楼猪这样的好人也在关注这样的龌龊行为。
希望大家有时间去“深圳猫”上面去顶一下帖子,我会去那里发的,因为上次5月份吃猫肉丸的事情就是那个网上的朋友动员起来给制止的。
扰民情况:一,噪声扰人清梦。该大排档露天经营至深夜3点甚至更久,炒菜声,汽车喇叭声,喝酒猜拳声,打骂声,等噪音令附近市民无法入睡。
我是个极度爱猫的人,也是个养猫的人,看到那些小可怜,我觉得我的猫是多么的幸福,我真的很想去救他们
可是一个人的力量是有限的,但是我相信只要大家团结,没有什么事情是解决不了的。
如果你觉得你还算有爱心,那就顶一下这个帖子,不要让它沉了,
救救这些无辜的又给我们带来了欢乐的小可怜吧!
二,废气油烟。烧烤废气直接排进大气,严重污染环境,呛人心肺。该大排档,露天烧烤,露天炒菜和煮食,完全不经过任何处理措施,直接将废气排进大气中,严重污染周围环境,危害附近市民健康。
三,占道经营。该大排档,长时间占据附近一道路作为其私人停车场,造成市政道路被长期占用情况。
顶一个
我真的又快写哭了

据了解,附近市民曾经就此问题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,但收效甚微。数年前曾写信至张广宁市长,市长曾批示勒令该大排档停止营业,奈何上有政策下有对策,该大排档在停止营业数日后死灰复燃,改由经营宵夜生意,避开城管巡查。附近市民表示非常无奈和无助。
亚运即将临近,在美丽的太古仓旁,竟然有如此损毁广州形象的卫生黑点和扰民黑点,政府岂能坐视不理,任由其污染环境,滋扰市民。
有关条例参考:
广州市大气污染防治规定
第二十五条 禁止在下列场所新建、扩建、改建产生油烟、废气、恶臭或者其他损害人体健康的气味的饮食服务项目:
(一)不含商业裙楼的住宅楼;
(二)未设立配套规划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;
(三)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楼层;
(四)与周边住宅楼的距离少于五米的场所。
在前款规定的场所内已建成的饮食服务项目污染扰民的,应当限期整改;逾期未完成整改任务或者整改无效的,应当限期关闭或者搬迁。
第二十八条 饮食服务业的炉灶应当设置油烟和异味处理装置等污染物处理设施,排放的污染物不得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。地方排放标准严于国家排放标准的,执行地方标准。
饮食服务业的炉灶应当通过专门的烟道排放油烟、废气等污染物,不得将油烟、废气排入城市地下管道。</< p>
第二十九条 禁止在市区道路、内街、车站、广场等公共场所露天摆设烧烤等产生油烟、废气的摊档。
广州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规定
第八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生产经营活动排放噪声的,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排污申报登记,并接受环境保护部门的现场检查。